根据省妇联统一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并经推荐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推荐为2019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9日起,为期一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88192233。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
1、东台黄海海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运营管理科
2、江苏军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盐城市宏宇苗木花卉有限公司
4、盐城市看守所女子监区管教队
5、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6、江苏盐城农商银行营业部
7、盐城市幼儿园小班组
8、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班组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1、徐月婷 大丰区荷兰花海花市店长、荷兰花海妇联主席
2、卢雯雯 盐城国家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局长
3、杨玉琴 交通银行盐城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4、姜朝霞 盐城艾琪儿妇产医院院长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资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