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妇〔2018〕10号
关于推荐评选盐城市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城南新区妇联,市级机关妇工委,市直及省属驻盐各单位妇联(妇委会、女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榜样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我市“五个一”战略工程和“五篇大文章”战略布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决定于2018年“三八”节期间评选一批盐城市“三八”红旗手、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为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在全市“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的生动实践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和以妇女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均可推荐上报。
名额:盐城市三八红旗手100名(含社会化推荐5名),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市“三八”红旗手评比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做出积极贡献。
5﹒妇联系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时间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
6﹒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女性负责人,不参评盐城市“三八”红旗手。
(二)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单位或组织负责人须为女性。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践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在本行业、系统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4﹒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县处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
三、评选办法
1﹒启动评选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刻启动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步骤,有序组织推进。
2﹒发动群众推荐。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选出真情服务群众、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典型。市妇联将通过“盐阜女性”官方微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5名盐城市“三八”红旗手,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参与活动。
3﹒广泛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4﹒审核评选确定。各县(市、区)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被推荐的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须经单位审核,填写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附件2、附件3)后,上报市妇联宣传部进行审核。市直名额由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盐城市“三八”红旗手或1个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被推荐的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须经单位审核,填写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附件2、附件3)后,上报市妇联宣传部。市妇联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个人(集体)材料进行评审择优。
四、推荐要求
1﹒各单位推荐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视推荐来自基层、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2﹒推荐上报“三八”红旗手(集体)中,专职妇联干部和妇联组织不得超过20%。要重视推荐基层妇联干部、基层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名额比例要占妇联系统名额的50%以上。
3﹒各地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4﹒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做好社会化推荐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社会化推荐渠道申报入围盐城市“三八”红旗手的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对其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严格审核,审定后的人员登记表由所属单位、各县(市、区)妇联负责填写补报。
五、材料上报
1﹒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电子表格从盐城妇女网“公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ycwomen.org/),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左右,表格一式三份,均用A4纸打印。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各单位妇联对材料真实性和人选的现实表现承担把关责任。
2﹒各单位将所有评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月11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
电子邮箱:ycflxcb @163.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234室市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224005
联系电话:88192236
联 系 人:徐兰、宋睿
附件:1﹒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盐城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3﹒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5日
附件1
盐城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市“三八”红旗手
|
市“三八”红旗集体
|
响水县
|
5
|
3
|
滨海县
|
5
|
3
|
阜宁县
|
5
|
3
|
射阳县
|
5
|
3
|
建湖县
|
5
|
3
|
大丰区
|
5
|
3
|
东台市
|
5
|
3
|
亭湖区
|
5
|
3
|
盐都区
|
5
|
3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1
|
城南新区
|
2
|
1
|
市直
|
46
|
21
|
社会公开征集
|
5
|
|
合 计
|
100
|
50
|